2013年颁布的《民事诉讼法》有哪些新变化?

2013年,我国新颁布了《民事诉讼法》,其中增加了许多新规定,最引起关注的是强制调解制度的引入。在旧的法律体系下,诉讼双方进行诉讼时,只能采取对抗的方式,没有调解程序。而在新颁布的《民事诉讼法》中,对当事人自愿调解和强制调解都设置了明确的程序和规定。

此外,《民事诉讼法》中还规定了当事人应当保密办案过程中获取的对方涉及隐私的证据,对违反保密的当事人给予处罚。

在前期协商和调解达成的协议,双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认可。一旦达成协议,可以在法院制作的协议书上签字,具有强制性。

此外,《民事诉讼法》也明确规定,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处理有关诉讼事项。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,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、律师执业证和代理人的授权证明等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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